日前,援引“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消息,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平臺“今日頭條”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發布醫療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被罰款300萬元。
據公示信息顯示,今日頭條發布的違規醫療廣告內容包括“同仁堂葛根山藥膠囊”、“同仁堂安欣膠囊”、“芪冬養血膠囊”等保健食品和藥品。
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對今日頭條違法發布同仁堂保健食品廣告以及非處方藥非法廣告,共計罰款300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11月19日。
具體行政處罰內容為:
1、對當事人發布“同仁堂葛根山藥膠囊”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行為,罰款100萬元;
2、對當事人發布“同仁堂安欣膠囊”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行為,罰款100萬元;
3、對當事人發布“芪冬養血膠囊”非處方藥違法廣告的行為,罰款100萬元。
據投資家報道稱,這已不是今日頭條第一次受罰,根據系統顯示,2018年3月30日,字節跳動出現廣告違規問題,當時違規的廣告共涉及9家醫療與美容機構。隨后,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沒收廣告費共計235971.6元,處廣告費用3倍的罰款,即707914.8元。同時,也被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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