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國內 國際 社會 財經 教育 科技 娛樂 體育 時尚 文化 奇聞 房產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2018-10-18 10:42:35      來源:新華網

18日,宋喆、修雨樂職務侵占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被告人修雨樂,采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占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占167.5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喆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單位財物;被告人修雨樂在宋喆犯罪過程中與之形成合意,為其提供幫助,構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構成職務侵占罪,且犯罪數額巨大,依法均應懲處。鑒于宋喆表示認罪,自愿退賠了全部贓款,挽回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依法對其酌予從輕處罰;修雨樂系從犯,且自愿退賠全部贓款,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在案扣押的232.5萬元在判決生效后將依法發還王寶強工作室。

標簽: 華夏財富網 財富 財經

相關閱讀

今日推薦
精選圖文
48小時頻道點擊排行

Copyright @ 2008-2020 www.zbyitongzhileng.cn  華夏財富網 版權所有  聯系郵箱:3960 291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