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說
樓市調控下潛規則的泛濫,正在暗中抵消政府調控房價的政策效果。
調控本身是為了穩定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雖然限制了炒房行為的進一步影響,但卻給一些急于買房的人帶來了一定的不便,同時,也給利欲熏心的人提供了賺取不義之財的“良機”。
■ 撰文 |李冠喬 《地盤》特約撰稿人
陽光城的膽子似乎大到了極點。
據網友爆料,陽光城麗景灣項目明目張膽的收取客戶“茶水費”,每戶10000元。這10000元,既不是補辦戶口費用,也不是補辦社保統籌費用,而是被稱作在房管局簽約時的“硬過”費用。
根據網友提供的消息,陽光城提醒客戶,每戶交1萬元錢,他們可以找到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辦妥資格的問題,不需要遷戶口也不需要補社保,直接可以過網簽,而且不開收據。據說,現在茶水費已經漲到12000元了。
“你要是不愿意,那就只能這樣一直拖著,因為現在銀行利率陸續的一直也在往上翹。所以說,我建議還是說能早點簽的話就早點簽”。該網友還原當時工作人員跟他講的原話。
傳統意義上,那些違規的項目往往借“茶水費”等名義賣房“價外加價”,中介公司則以收取“特殊服務費”的名義幫客戶搞定購房資格,賺取不義之財,而陽光城麗景灣項目毫不遮掩地收取所謂的“硬過”費,真是創新。
2017年2月7日,陽光城獲取南龍湖地塊,3月16日召開新品發布會,5月6日,陽光城·麗景灣營銷中心亮相,5月30日,麗景灣開盤。首期推出1228套房子,去化1124套,去化率達到91.53%,成交單價8300-9000元。
首期開盤價比市場上低了15%左右,難怪賣得好。
照此看來,在當初以低于市場價開盤的時候,沒有收取客戶“茶水費”,已經算是放了客戶一馬,而在辦理簽約環節收取客戶“茶水費”,是否就是為了挽回開盤時沒有收費的“損失”?
按照每套房12000元的標準收取和一期推出的1228套房子這個數量來算,僅此一項,陽光城便可輕松額外入賬1473多萬元。這一筆沒有什么成本的買賣雖談不上數目驚人,但足以承擔因違規而遭受的懲罰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07年11月5日聯合公布刑法確定罪名補充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犯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作為一種樓市潛規則,有些購房者是認的。因為可以從中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花一點“成本”也是可以承受的。但不能因為個別有利可圖的買房人認可這樣的潛規則,就可以將其視之為規則,這樣的不正之風,自然是必須要打壓的。
節前,中牟特別出臺了穩定樓市的相關文件,雖然不是全市的,但其中關于禁止開發商違規經營的行為說的是一清二楚。
陽光城麗景灣,難道你需要房地產主管部門專門給你下一道禁令嗎?
在搜索框內鍵入關鍵詞,還看到了如下內容,令人哭笑不得,這點兒芝麻大點兒的錢,陽光城也看到眼里了。
對于開發商來說,在鄭州掙錢是很容易的。何必非要去擠兌老百姓的血汗錢呢?有收茶水費的功夫,有承諾不兌現不講誠信的功夫,還不如扎扎實實的把品質做好,用口碑去贏得客戶。
至少你在鄭州過的安心,實在。
來源: 房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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