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發布風險提示:謹防“開門紅”保險營銷風險
圖文無關 蔣躍新繪(新華社發)
每逢歲末年初,保險公司都會進行“開門紅”營銷活動。“開門紅”是現有銷售行業中的一個特有的銷售節點,在此期間,產品的宣傳推廣及銷售力度都相對較大。昨天(3日),保監會專門發布風險提示,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開門紅”保險產品時,要謹防風險。
一要謹防“炒停”營銷。保監會提醒消費者:為沖業績,有的保險銷售人員利用活動炒作概念,以“即將停售”、“限時限量”、“產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費者推銷保險產品,利用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情況下的盲從心理,誘導其沖動購買“開門紅”產品。
保監會在《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規定: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請消費者理性消費,不盲從、不跟風,根據自身實際需求購買保險,實現有效保障。
二要謹防夸大宣傳。保監會透露,為獲保險公司的高額獎勵,部分銷售人員利用活動期間的產品銷售政策夸大宣傳,違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比如,在介紹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夸大宣傳或不實宣傳的行為,進而誤導消費者投保。
對于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消費者應了解以下內容:分紅保險的未來紅利分配水平是不確定的;投資連結保險未來的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甚至可能虧損;萬能保險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不確定;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可能要收取初始費用、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等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另外,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保監會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要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合理安排保險保障。(記者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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