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買年貨遇漲價?省發改委提醒您撥打“12358”維權
臨近春節,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發改委)、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以下簡稱省價檢局)、鄭州市物價局等單位今天對鄭州市金水區的農貿市場、超市進行價格巡查。價格管理部門也呼吁廣大市民,在遭遇價格侵權時,記得撥打“12358”熱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巡查
今天上午,省發改委和省價檢局、鄭州市物價局一起,對春節前鄭州市場開展價格巡查。巡查組先后來到鄭州市經八路農貿市場、世紀聯華超市天旺店等地,重點對節日市場商品供應銷售情況,市場價格運行情況,明碼標價執行情況,是否存在價格異常波動情況,是否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等情況進行巡查。巡查中,經八路農貿市場負責人李存才介紹說,對比去年同期,今年常見蔬菜的價格每市斤要低上3-4角錢,對此,正在市場買菜的鄭州市民姬奶奶拿起一把重約1市斤的蒜苗對記者說:“剛買的3塊,去年這時候,得‘瓤’4塊錢吶。”此外,李存才還介紹說,為了保障春節前蔬菜供應充足及價格平穩,該市場已要求商戶從2月8日(農歷小年)起,開始儲備常見蔬菜,儲備量需達到日常銷售一周的銷量。市場,也為商戶提供保鮮倉庫用于儲存新鮮蔬菜。市場上的商戶也告訴記者,工作人員每天清晨都會給大家播報未來2-3天的天氣預報,以提醒商戶提前應對因惡劣天氣所帶來的進價上漲。在上午的巡查中,省發改委副主任支安宇表示,全省各級價格管理部門將在節前將采取巡查、抽查、暗訪等方法,強化市場價格監管。對價格壟斷、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要堅決處理,并進行曝光。與此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充分利用價格調控、監測、檢查等手段,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全省節日市場價格穩定。“‘米袋子’、‘菜籃子’、旅游景點、通訊、交通、停車等與民生相關的領域是重中之重。”他說。
提示
在巡查中,支安宇也希望通過媒體向廣大市民呼吁,在您遭遇價格侵權時,可通過信訪、撥打價格管理部門熱線“12358”,以及登錄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相應鏈接來進行投訴、舉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省價檢局副調研員王龍告訴記者,2017年,全省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共受理價格舉報、投訴、咨詢、信訪29614件,如按照地區給這些信息來源“排排坐”的話,受理量排在前五的地區依次為鄭州(9195件)、洛陽(4740件)、南陽(2126件)、商丘(2069件)、安陽(1983件);而從類別看,舉報2456件(占比8.29%),投訴1675件(占比5.66%),咨詢25475件(占比86.02%)。值得關注的是,在2017年所有舉報中,行業舉報量排名前五的分是:停車收費、交通運輸、商品零售、物業管理、資源價格。其中,在日常生活中看起來并不起眼的“停車收費”問題,占比高達17.89%,達5299件。而對停車收費的舉報主要反映在超標準收費、不執行免費停車政策、沒有明碼標價公示牌、小區停車場臨時停車收費標準不清等方面。
案例
在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對于去年我省發生的價格侵權案件,省價檢局也盤點了“2017十大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在這些案件中,停車收費舉報就占了兩個。案例1:2017年2月6日,鄭州市物價局接市民郭先生來訪舉報:鄭州西區某三甲醫院不按物價局公示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在停車人持有入院證明且患者仍未出院的情況下,仍按一晚10元的標準收取停車費。工作人員在現場還發現該院停車場存在將價格公示牌故意反放的情況。后經查證,該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依據《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第三十一條,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上述行為,并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案例2:2017年12月8日,鄭州市12358價格監管平臺收到舉報人張先生反映:鄭州市金水區明理路與學理路交叉口東路邊停車場,存在“無收費標識,兩小時收取10元停車費”的情況出現。后經鄭州市物價局調查,該停車場雖然樹立有“P”字停車場公示牌,標示有收費時間、監督電話等內容,但關鍵的收費價格信息處于空白狀態,屬于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根據《價格法》第十三條、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執法人員對學理路與明理路交叉口停車場處以警告、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記者 陳駿 文 李鈺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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