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民百成A股“分紅王”“斷臂”分紅不值得提倡
新京報漫畫/陳冬
上市公司分紅需要持續的經營業績作為支撐,不能異化為大股東套現的工具,更不能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2019年1月30日,蘭州民百(600738)宣布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6元(含稅)。此次分紅現金合計12.53億元,按照最新股價計算,股息率接近20%,蘭州民百成為滬深股市3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分紅王”,甚至打破2017年、2018年的股息率紀錄。
另外,公司在2018年已進行過兩次現金分紅,分別是上半年每10股派1元、三季度每10股派3元,兩次分紅合計派發3.13億元現金。2018年度三次分紅共計派發現金15.66億元,占當年股東利潤的98.86%。
更值得關注的是,從1996年上市到2017年的22年間,蘭州民百累計實現凈利潤7.89億元,只實施5次分紅,累計分紅1.97億元。蘭州民百2018年一年的分紅額是前22年總利潤的1.98倍,是之前分紅總額的7.95倍。
“分紅王”到底是一家怎樣的上市公司?資料顯示,蘭州民百是蘭州地區的老牌百貨企業,1996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10月,紅樓集團以1.09億元受讓蘭州民百28.8%的國有股成為第一大股東。2018年,蘭州民百營業收入13.83億元,同比增長1.18%;股東凈利潤15.84億元,同比增長10倍,主要得益于非經常性損益的大幅增長;扣非凈利潤1.35億元,同比增長24.58%。公司總股本不足1億股,總市值63億元,規模并不大。
高分紅的資金來自何處?此次超高分紅的資金主要來自蘭州民百出售兩家房地產孫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2018年9月,蘭州民百轉讓其全資子公司杭州環北所持的上海永菱房產90%的股權、上海乾鵬置業100%的股權,獲得現金24.61億元。這筆錢,不僅成為蘭州民百2018年的主要利潤來源,也成為此次現金高分紅的主要資金來源。
一家經營一般的公司,為何進行高額分紅?答案要從蘭州民百第一大股東紅樓集團處尋找。紅樓集團面臨資金緊張局面。蘭州民百在業績預告中披露了控股股東紅樓集團“預期之外的大額資金需求”,主要是贖回“16紅樓債”的資金需求,還有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等需求。2019年1月,紅樓集團實際控制人朱寶良就曾尋求通過提前解除1.02億股限售股的不質押、不托管承諾來緩解資金緊張局面。但解除承諾需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程序較多、時間較長。要想盡快獲得急需的現金,高額分紅成為紅樓集團的選擇。在蘭州民百前十大股東中,紅樓集團為第一大股東,持股55.6%;紅樓集團的兩個自然人股東洪一丹、朱寶良合計持股6.63%。即紅樓集團實際控制人持有蘭州民百62.23%的股份,可從2018年三次分紅中獲得現金9.75億元。
上市公司分紅需要持續的經營業績作為支撐,不能異化為大股東套現的工具,更不能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蘭州民百式“斷臂”分紅,并不值得提倡。
趙立昌(經濟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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