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國內 國際 社會 財經 教育 科技 娛樂 體育 時尚 文化 奇聞 房產

順灝股份虛假陳述案勝訴 股民可繼續參與起訴索賠

2017-11-07 13:20:16      來源:華夏時報

順灝股份虛假陳述案勝訴 股民可繼續參與起訴索賠

11月2日,投資者訴順灝股份(原上海綠新)證券虛假陳述案傳來捷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首批股民獲賠294萬元。原告代理律師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表示,根據最新判決,順灝股份索賠條件有所調整,提醒符合條件的股民盡快參與。

2016年7月27日,上海綠新發布公告稱,公司因未依法披露和關聯自然人的關聯交易行為、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協議事項被證監會處罰。

根據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017年9月13日,順灝股份發布訴訟公告稱,截至2017年8月底共有275名投資者向法院對公司提起了訴訟,涉及的訴訟金額為4535.88萬元,其中,有22位投資者已經申請撤訴。

上海二中院民事判決顯示,順灝股份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證監會處罰,已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法院酌情扣除股指熔斷期間系統風險導致投資者的部分損失,一審判決順灝股份賠償11位投資者損失合計294萬元。

其中,重慶股民楊女士,在2015年5月15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上海綠新28800股,賣出8000股,持股均價11.81元/股,其余20800股仍長期持有,法院一審判決可以獲賠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等合計72716元。

判決顯示,江西股民應先生,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買入755萬股順灝股份,賣出725萬股,持股成本10.24元/股,在2016年4月29日后賣出剩余30萬股,一審認定投資差額損失93萬元,法院酌情扣除熔斷期間系統風險導致的損失20%,一審判決公司賠償74萬余元(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稅金損失)。

應先生說:“當時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參與索賠,沒想到真的打贏官司了,一審判決70多萬賠償款,能挽回大部分損失,我希望官司早點結束,早點拿到賠償款”。

厲健律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我們代理的第一批11位股民來自江蘇、重慶、浙江、湖北、北京、江西等地,合計獲賠294萬元。其中,獲賠金額最大的是75萬元,最小的是2萬多元。雖然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但對后續案件具有重大風向標意義,我們正在繼續征集股民起訴,提醒符合條件的股民切勿錯過索賠。”

厲健分析,目前索賠人數275人,索賠金額已經超過4500萬元,由于索賠時效有三年,接下來會有更多投資者參與索賠。參考類似案件司法實踐,預計順灝股份會提起上訴,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預計最快明年二三月份公布二審結果。

“根據一審判決,在2012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買入順灝股份(002565),并在2016年4月29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律師費是風險代理,股民獲賠后再支付。”厲律師提醒,股民索賠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從2012年3月1日到2016年8月底)、詳細聯系方式。

10月25日晚間,順灝股份發布三季報。公告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3.21億元,同比增長15.86%,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3753.65萬元,同比下降35.05%,實現扣非后凈利潤7282.05萬元,同比增長37.24%。

而對于法院下達的判決,順灝股份或也做好了賠付投資者的準備。

9月13日,順灝股份發布的《關于部分投資者撤銷對公司的相關訴訟暨訴訟進展的公告》稱,除部分投資者撤銷對公司的訴訟外,如果法院判決公司對其他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公司將使用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及涉案人員追回款項優先賠償投資者;同時,公司控股股東順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承諾:若公司從浙江德美破產清算及涉案人員追回的款項不足以覆蓋上述公眾股東訴訟事項產生的損失,順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為公司承擔兜底補償責任,確保公司不會因此事項遭受任何經濟損失。華夏時報記者 葛愛峰

標簽: 股民 順灝股份 勝訴

相關閱讀

今日推薦
精選圖文
48小時頻道點擊排行

Copyright @ 2008-2020 www.zbyitongzhileng.cn  華夏財富網 版權所有  聯系郵箱:3960 291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