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不得以任何名義限制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料圖) 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近日印發關于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不斷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開放力度,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限制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
指導意見要求,創造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的良好環境。不斷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開放力度,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限制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主動為民營企業服務,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為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創造更加公平、規范、開放的市場環境。對民間資本主導或參與的PPP項目,鼓勵開通前期工作辦理等方面的“綠色通道”。鼓勵結合本地區實際,依法依規出臺更多的優惠政策。
指導意見要求,分類施策支持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對商業運營潛力大、投資規模適度、適合民間資本參與的PPP項目,積極支持民間資本控股,提高項目運營效率。對投資規模大、合作期限長、工程技術復雜的項目,鼓勵民營企業相互合作,或與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合作,通過組建投標聯合體、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參與,充分發揮不同企業比較優勢。鼓勵民間資本成立或參與投資基金,將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業機構管理并投資PPP項目,獲取長期穩定收益。
指導意見指出,鼓勵民營企業運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持續做好民營企業PPP項目推介工作,科學合理設定社會資本方選擇標準,依法簽訂規范、有效、全面的PPP項目合同,加大民間資本PPP項目融資支持力度,提高咨詢機構的PPP業務能力,評選民間資本PPP項目典型案例,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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