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鑰匙”再萬能,也不能游離法律外
即便用戶愿意提供wifi密碼,也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愿意把個人信息拱手相讓、軟件平臺可以任意取用。
日前,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曝光了兩款分別叫作“wifi萬能鑰匙”和“wifi鑰匙”的免費軟件。記者使用上述手機APP,在北京和上海展開了一系列測試,無論是普通居民小區、商業機構,還是政府機關、金融機構,都能順利拿到設置密碼,并實現連接,甚至能查閱到后臺數據信息,等等。
不得不說,這種所謂的“wifi鑰匙”確實夠“萬能”的,但這“萬能”背后,卻也包括著隱憂,甚至可能突破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我們知道,《網絡安全法》有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如果是通過“黑科技”竊取,這就構成了對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侵入,如果對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造成侵犯,有關方面就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甚至是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當然,wifi密碼的獲取,還有一種“共享”的可能。實際上,這類“wifi鑰匙”app,打上的也正是所謂的“共享經濟”旗號:用戶免費使用的前提,就是把自己的wifi密碼分享出去。
從商業邏輯看,既然大家都出讓了wifi流量,那么通過軟件平臺享受他人的流量,似乎也沒什么錯。不過問題是,這個“流量共享”的過程,并不是用戶之間的點對點“分享”,還有軟件平臺居間扮演“中轉站”。
事實上,報道中涉及的兩款軟件,也都不甘單純“倒手”,有關公司“號稱全球用戶總量突破9億”,控制數以億計的wifi密碼,以此輕松獲得廣告投放的滾滾財源。這就造成了一個隱憂,即隨著wifi密碼“共享”,隱私和秘密被侵犯的風險也必然增大。在央視的報道中,就演示了wifi機主手機號碼如何被輕易獲取的一幕。
公民對個人信息具有自主權,相關服務商除非向用戶明示并獲得同意,否則不能隨意使用和獲取。誠然,打開“WiFi鑰匙”之類應用,我們也能看到所謂的《用戶協議》,貌似用戶心甘情愿提供wifi密碼。但事實并非如此簡單:因為用戶點擊立即體驗時,實際等同默認了這個用戶協議——這是現在許多app都會采取的“瞞天過海式”取巧做法,實際是在剝奪法律賦予用戶的權利。
退一步說,即便是用戶愿意提供wifi密碼,也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愿意把個人信息拱手相讓、軟件平臺可以任意取用。這點還需明確,否則就是“竊”。《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將wifi密碼用于廣告商業活動,顯然已在約定之外。
沒有零代價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相關法規,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技術創新,應當鼓勵,不過也要明確的是,商機的把握、技術的運作,并不是“免罪金牌”。對于企業而言,都需謹記,任何營利都要建立在法律基石之上;對于個人,也需審慎而為,莫為一點“小便宜”,付出個人信息泄露的昂貴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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