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離婚用假證致復婚受阻 因妨礙訴訟被處罰款
金女士離婚三年后欲與老伴兒復婚,但卻因當初離婚時提供的假身份證號再婚受阻。新京報記者上午從北京朝陽法院獲悉,法院查明情況后予以補正;但因提交虛假身份證件參加訴訟,法院以妨礙訴訟為由對金女士處以罰款2000元。
據介紹,金女士與李先生1978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兒一女。2014年,金女士起訴離婚,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系。
離婚三年后,金女士決定復婚。
雙方選好了日子,在兒女的陪同下到民政局辦理登記。然而,結婚登記卻因金女士的身份核驗受阻。原來,法院離婚調解書上記載的金女士身份證號與其身份證不一致,民政局難以認定金女士目前的婚姻狀況是否為離異。
至此,金女士才坦言,在離婚訴訟前,其不慎將身份證遺失,由于當時正應聘一家單位,急需身份證件,她就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后到法院離婚訴訟時,其提交的也是這張假證件。
為了更正離婚調解書,金女士無奈又找到當年離婚案件的原審法官,法官核實情況后,依法出具補正裁定,對民事調解書中的身份證號進行了補正。同時,由于金女士提交虛假身份證件參加訴訟,其行為已構成妨礙民事案件審理,法院依法對金女士處以2000元的罰款。當庭,金女士表示認識到不誠信訴訟行為的錯誤,接受處罰并依法繳納了罰款。(記者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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