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宿遷開出首例“反恐罰單” 快遞公司不查驗包裹被罰15萬
9月25日,沭陽縣一家快遞公司涉嫌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違反了《反恐怖主義法》被處15萬元罰款。據悉,這是我國《反恐怖主義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宿遷市首例根據《反恐怖主義法》規定對違法企業作出的“反恐罰單”。
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8月5日,沭陽縣公安局民警在辦理劉某等人涉嫌販毒案件時,發現自2017年4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等多次通過快遞販賣冰毒。民警隨即展開偵查。“犯罪嫌疑人將冰毒藏匿在玩具娃娃中,通過快遞販賣,而快遞公司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對包裹進行查驗和實名登記,造成冰毒通過寄遞渠道流出。”據辦案民警仲召杰介紹。
在宿遷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指導下,經過調取快遞面單和現場視頻監控,警方確認:沭陽一快遞公司有3家網點存在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未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未依照規定對寄遞物品進行開箱驗視。之后,該案被移送郵政管理部門立案調查。
9月25日,宿遷市郵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該快遞公司處以15萬元罰款,對公司主管人員和網點負責人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
據了解,本案中的違法行為人法律意識淡薄,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落實開箱驗視、實名登記、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讓不法分子鉆了空子,違反了《反恐怖主義法》,受到嚴厲的經濟處罰。
警方希望通過本案,警醒教育大家,反恐無小事。特別是寄遞從業人員一定要謹記違法成本,認真履職,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遞物品,以免觸犯法律,后悔莫及。(通訊員 田廷江 江付國 記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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