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5月起施行:泄露寄件人隱私?最高罰10萬
3月27日,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出臺,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針對用戶電子數據信息保護、快件丟失后如何索賠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條例》的出臺填補了自2009年郵政法修訂以來的法律空缺。
國家郵政局方面稱,《條例》是在我國快遞業實現發展的基礎上制定的。數據顯示,快遞業近十年發展迅猛,2017年全國快遞業務量完成了400.6億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長達到42%;2017年快遞業務收入近5000億元,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達30.6%。十年的時間里,我國已經有7家快遞企業陸續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過300億元的企業集團。
在發展過程中,快遞業仍面臨制度層面的現實問題,快遞車輛通行難,快件集散、分揀等基礎設施薄弱,末端網點法律地位不明晰,快遞加盟等經營秩序需進一步規范,有關服務規則不夠明確,寄遞渠道安全壓力較大,亟須制定行政法規予以規范和保障。
“2009年至今,快遞行業已經出現了巨大的變化,”物流行業專家、雙壹咨詢創始人龔福照稱,在快遞業已經成為一種商業基礎設施的今天,仍面臨快遞車輛通行難等諸多問題,《條例》將填補這些法規上的空白。
除了對快遞行業發展的制度支持,《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快遞行業存在的“用戶隱私信息泄露”、“私自開拆他人快件”等違法違規行為,并提高了處罰力度。
針對快件損失索賠,《條例》要求企業提供統一的投訴處理服務,規定在7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用戶,并對不按照規定提供投訴處理服務的行為設定了行政處罰。對于信息保護,條例還規定企業發生信息泄露時的補救義務。
此外,《條例》還對快遞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作出了相關規定。
- 解讀
隨著快遞與人們日常生活的關系日益密切,快遞也成為不法分子匿名運輸違禁物品的通道,快遞實名制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的。
從2015年11月1日國家郵政局發布《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起,快遞實名制登記已經開始實行;2016年6月1日起,快遞實名制作為國家行業標準開始施行,快遞實名制作為一項行業標準并未得到良好的執行。
新京報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在現實生活中,不少寄件人不愿配合快遞員查驗實名信息,至于其中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不了解相關行業規定,不理解快遞員的這一要求;還有的是擔心自己的個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私密信息存在泄露風險。
說起實名制的執行情況,有些快遞員也覺得無奈。“你非要人家的身份證,人家可能就不在你這里發快件了,”一位快遞員告訴新京報記者,面對收件人的不理解,要求核驗寄件人信息可能會丟掉當前的生意,或者耽誤較長時間。反過來說,即使不登記,也不會面臨直接的處罰。
對此,《條例》進一步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條例讓實名制的推行成為每個人的義務,”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稱,《條例》的力度更大、覆蓋面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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