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微信正式開始對用戶的信用卡還款業務進行收費。按照其此前披露的收費方式,每個自然月累計還款額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0.1%進行收費(最低0.1元),不超過5000元的部分仍然免費。
三天前,發生了一件看似不關聯的小事。
11月28日,多家支付公司收到來自深圳金融聯網絡服務中心的一封郵件,顯示將于近期對現有代收付業務服務范圍進行調整,其中非公益類、公用事業類商戶及收款賬戶開戶行(代收)、付款賬戶開戶行(代付)不在深圳地區的商戶將于12月7日起統一進行關停操作。
天眼查顯示,這家“深圳金融聯網絡服務中心”正是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深金結”)的下轄機構。這家不為大眾所熟知的機構所發送的郵件,可能是微信支付信用卡還款業務收費背后的真正原因。
經濟觀察報從多位支付人士處了解到,關停代收付通道的并非僅僅只有深金結,全國各地央行分支行的集中代收付系統都在陸續關停。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副總裁告訴經濟觀察報,其與深金結方面溝通的結論是“12月7號關一批,12月21日再關一批”。而除此以外,其他代扣通道“基本上也是今天關一家明天關一家的節奏,年底之前應該都會整治完”。
“深金結”們的尷尬
郵件內容顯示,關停相應代收付業務的原因,在于“代收付業務市場環境變化的影響。各銀行均加強了渠道管理,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小額支付系統集中代收付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7]110號,下文簡稱‘110號文’)的相關要求”所做出的決定。
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內部發布了110號文,明確了集中代收付中心將嚴禁向公用事業類和公益類以外的其他機構提供代收付服務,對于已為其他機構提供代收付服務的集中代收付中心要求斷開,并提出了2017年12月31日的大限之期。
時隔半年,靴子終于落地。“財付通之前使用的通道,除了深金結,還有天津、陜西、山西央行分支行的集中代收付通道,這些通道一停,成本立刻就上去了。”一位銀行系清算中心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代扣江湖臨時生變,考驗的是各家支付機構的金融通道能力,而之所以微信還信用卡開始收費,支付寶還沒開始收,區別就在于此,“財付通之前是做游戲點卡起家,隨著微信支付的發展規模才逐漸壯大起來,從金融通道能力來論,確實不敵支付寶,支付寶有300多個金融BD(地推人員),一個人搞定2家銀行,直聯網絡基本覆蓋全國。但是長期來看,直聯這個事情也不能長久,所以以后到底怎樣,還不好說”。
長遠來看,銀聯和網聯可能會成為支付機構們僅有的兩個選擇。
一位接近銀聯的人士向經濟觀察報確認,“財付通在銀聯是有交易量的,目前為止就支付寶沒有”。
就全國而言,此前各集中代收付中心到底涉及多少灰色產業規模,是一個難以量化的數字。但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透露,全國而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接口規模相對較大。
而提及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則不得不提一家名為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有限公司的企業。公開資料顯示,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經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由13家銀行發起共同設立的專業跨行支付清算機構,2014年由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更名為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有限公司。“這家企業的存在是因為一些歷史問題,為了解決同城結算的問題而設置的。”深圳當地一位支付機構副總裁告訴經濟觀察報。
經濟觀察報從公開資料中查詢獲悉,該公司董事長曲顯斌此前擔任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處長。通過天眼查,經濟觀察報同時發現,該公司通過旗下全資子公司深圳金融電子結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快付通”)20%的股份,快付通是一家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上述人士評價,以后各家集中代收付中心就回歸同城結算的功能以及一些不收費的公益類代扣,各家集中代收付中心可能會面臨收入的驟減,基本歸零。他說:“深金結或許因為快付通的股權帶來一些收入,但未來整體收入銳減已成定勢,前景如何,依舊迷茫。”
代扣“法外江湖”即將消失
在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看來,110號文與217號文,均是央行針對支付市場亂象的規范舉措不斷立體化的過程。
集中代收付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業務?顧名思義,該業務上分為兩塊,對消費者的代扣和對商戶的代收。而事實上,對于該項業務,業內有一個更直白簡潔的稱呼,謂之“代扣”——基于持卡人與商戶簽訂的業務委托協議,授權商戶向持卡人指定賬戶發起并完成指定款項扣錢的業務,不需要持卡人再次確認和輸入密碼,甚至在每一次扣款時,無需再度提醒持卡人。
特別值得提醒的是,代扣服務本身不一定拘泥于銀行卡,也可以是銀行虛擬賬戶等,代扣服務分為對公代扣、對私代扣兩類。相較于銀聯只能對私扣款的功能,集中代收付中心的代扣接口功能似乎更為強大。在擁有協議書的情況下,需要商戶發起的扣款指令要素只有卡號(必送),姓名、證件號、手機號(可選)等,并不包括密碼和其他驗證要素。
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副總裁告訴經濟觀察報,此前代收付業務有三種玩法:
一、支付機構可以一家家談銀行,但這種做法存在一個致命缺陷,根據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然而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支付機構而言,與銀行單點連接做代扣業務,效率太低,難成氣候。而這個模式的可持續性已經很有限,趨勢來看,未來將會被網聯統一收編”。
二、支付機構也可以通過銀聯觸達各家銀行實現代扣,這樣做效率很高,但是成本也很高。“銀聯目前所采取的是階梯費率,單筆在0.7元到1.7元不等,銀聯自己留0.2元,其余給發卡行;而面向銀行理財等大額,則根據金額大小收取2/筆到8元/筆的費率,實時代扣則更高一些,采取相當于POS收單的費率。”
三、通過集中代收付中心實現代扣,同樣高效,可以一次性打通國內所有銀行。“但這個通道是稀缺資源,不是每家支付機構都能拿到,拿到接口的支付機構可以把接口繼續外放,多放一道就多一重溢價。”“相較而言,集中代收付中心的代扣接口是最好的通道,比銀聯通道好用太多了。首先,便宜。代扣不以費率計價,按筆數計價,單筆幾毛到幾塊不等,對大額而言,特別劃算。其次,方便。POS收單只能做對私的銀行卡,且需要密碼、驗證等手段,代扣則不同,只要持卡人賬號就可以做代扣業務,不需要密碼、驗證等手段,且對公對私不受限制,操作便捷。除此以外,不用顧忌銀聯的檢查,代扣走的是集中代收付中心的代扣接口,屬于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的業務,而后者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法人單位。央行沒有出面整肅之前,沒有機構監管這塊市場。”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副總裁告訴經濟觀察報。
但某種程度而言,集中代收付中心的代扣接口很容易為一些“二清”機構、“大商戶”甚至不法分子所利用,成為“法外之地”。從最終的結果來看,也正是風控的缺失導致了這條灰色產業鏈最終走向末路。
早在今年5月,就有接近監管的人士向經濟觀察報透露稱,央行之所以動議整肅代收付業務,源于此前山西同城清算系統的一起風險事件。一家第三方支付企業CTO告訴經濟觀察報,理論上,只要掌握了代扣渠道,要實現不法目的幾乎不存在任何技術上的難度。“在信息倒賣的這個灰色產業鏈里,持卡人信息根本不是什么秘密。而持卡人的銀行卡號、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一旦泄露,通過代扣就可以在沒有密碼的情況下輕易扣完卡內資金并轉移。”
隨著110號文的落地,這片“法外江湖”可能也終將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5月出臺的110號文,11月13日央行進一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7]217號文,下文簡稱“217號文”),除了切斷無證機構的支付業務渠道,也將全面檢查并從嚴懲處持證機構為無證機構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的違規行為。值得一提的是,人民銀行亦同步下發了持證機構自查內容,其中包括代收付業務開展情況,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銀行、銀聯、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集中代收付中心也都在自查序列。“此前已經發生了多家支付機構將代扣、快捷、網銀等通道放給銀行,再由銀行集中清分放給下游支付機構甚至‘二清’機構和‘大商戶’,包括平安、中信、恒豐等多家銀行在內的銀行系清算中心都因此受到相應懲處。”一位央行中支機構的人士表示,217號文的出臺可以看出監管邏輯也在發生變化。
該人士評價稱,以前是誰亂放通道就處罰誰,現在是誰幫通道做清分就處罰誰,現在是自查階段,各家支付機構、集中代收付中心、銀行,大家不該放的通道該停停、該關關,過了12月31日,就是各地央行中支機構進行檢查,此后如果再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相關責任人就地免職。“這么一來,基本上從源頭上斷代扣收付亂象的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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