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家五口殺人碎尸案13年后改判無罪 一名“案犯”出獄后已去世
9月1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繆新華故意殺人,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包庇再審一案,依法宣告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無罪。至此,這起冤案終獲平反。
2003年4月,福建省柘榮縣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公安機關認定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為犯罪嫌疑人。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其余4人因包庇罪分別獲刑3年至8年。福建省高院二審判決,繆新華因故意殺人罪改判死緩,其他人維持原判。
十多年來,繆家人一直提出申訴。經過復查,福建省高院在今年7月14日作出再審決定,并于7月28日開庭審理。再審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犯包庇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依法應予糾正。
轟動全縣的殺人碎尸案
“柘榮縣這個地方,發生過的命案不多,尤其是這種碎尸案件,可能也是自從建縣以來的第一起案件。”當年的辦案民警說。那一年,繆新華的案子像一塊巨石落入水中,驚動了平靜的小城,余波蔓延至今。
2003年4月19日,福基崗村村民到石樓坪山采茶,在山上的一間舊屋內,發現了一包毛毯包著的東西,散發出腐臭的氣味,蛆蟲和蒼蠅遍布四周。村民掀開毛毯,一只人腳露出來。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通過穿著和手臂上的胎記,辨認出死者是2003年4月6日失蹤的女青年楊輝,她被人砍成了七塊。尸檢報告顯示,死亡時,她已經懷有兩三個月的身孕,一尸兩命。
楊輝的親屬回憶,4月6日晚上21點多,楊輝拿著鑰匙、電話本等東西出門辦事,徹夜未歸。直到4月7日一早,原定一起去江西南昌做生意的朋友發現楊輝爽約,家人才發現她失蹤了。
命案很快傳遍了縣城。柘榮縣的居民至今還記得,幾乎每個人都在議論、猜測,有人感嘆作案手法兇殘驚人,有人猜測殺人原因,更多人詛咒兇手。“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殺一個孕婦!”
繆新華被鎖定為“真兇”
詢問了楊輝親屬后,辦案民警開始將調查目標轉向繆新華。
楊輝的表兄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回憶,4月6日中午,楊輝曾和繆新華見過面,雙方約定晚上見面。楊輝的母親也證實聽到了這句話。
楊輝的哥哥告訴辦案民警,楊輝出門那晚沒有拿手提包,這不符合她的生活習慣。因此他判斷,妹妹肯定是直接去見熟人了。
筆錄顯示,楊輝失蹤的第二天,楊輝的哥哥曾找過繆新華打聽妹妹的行蹤,并謊稱已經報案。繆新華很激動,聲音生硬地說:“誰叫你報案的,你報什么案!”之后便不再說話了。
在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繆新華是楊輝的前男友。繆新華曾想和楊輝結婚,但遭到楊輝母親的極力反對。后來兩人分別成家,沒有再來往了。
警方隨后對繆新華展開調查。筆錄顯示,當民警問繆4月6日當晚的去處時,他先說在E時代網吧上網,被警方發現破綻后,又稱在家帶孩子,最后說在陽光網吧看別人上網。
筆錄的最后,民警問他,如果我們去查證發現又不是怎么辦?他回答,那就沒辦法解釋當晚的去向了。
2003年4月21日,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認為繆新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其刑事拘留。
此后兩天,其父親繆德樹、叔叔繆進加和兩個弟弟繆新容、繆新光相繼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警方懷疑其父親和弟弟參與了分尸、拋尸。而繆家唯一有可能運尸的交通工具——拖拉機,是叔叔繆進加的。
檢測報告顯示,4月27日,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對繆新華家進行勘察發現,在廚房通往儲物間的地面瓷磚上發現點狀血渣,分別分布于三塊瓷磚上。4月28日,寧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將瓷磚上提取的血跡、衛生間矮柜上提取的血跡送檢。結論顯示,瓷磚上的血跡并非楊輝所留。
4月29日,警方再次將從繆新華家浴池中提取的幾樣檢材送檢。結論顯示,繆家浴池下水道污物和衛生間門框木板上、廚房地上及浴池內瓷磚上、衛生間矮柜木片上均檢出人血。但因量少,無法檢測型物質。
6月2日,辦案民警將發毛與楊輝毛發樣本送往全國毛發線粒體DNA檢驗技術先進的遼寧省公安廳刑科所進行檢驗比對。經鑒定,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的毛發是楊輝毛發的可能性為99.999%。
但辯護律師認為,兩份檢材送檢在先,提取檢材在后,質疑兩份鑒定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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