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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項目角逐互聯網領先科技成果

2017-11-17 13:27:43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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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境內存儲”引外企擔憂?

網信辦:數據通過評估可出境

今年6月1日,《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

這一條規定引起了許多外國企業的關注。在昨日的發布會上,有外國媒體記者提問時表示,有些外資企業表示擔憂。對此,國家網信辦副主任任賢良表示,在境內存儲數據是針對那些關鍵的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對所有的網絡運營者的要求。

他表示,這條規定不是針對所有的數據,只限于個人信息和重要的數據。

何為重要數據?根據國家網信辦在今年4月份對外公布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重要數據”是指與國家安全、經濟發展,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數據,具體范圍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和重要數據識別指南。

任賢良說,對于確實需要出境的數據,法律做了制度上的安排,經過安排評估,認為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此外,經個人信息主體同意的個人信息可以出境。

“特別說明,包括撥打國際電話、發送國際郵件,通過互聯網跨境購物……這些個人信息、個人的主動行為都視為作為個人主體同意的信息,這些出境都不受影響”。

這種規定會不會影響國際貿易?

此前,國家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負責人回應稱,《網絡安全法》關于數據境內留存和出境評估的規定,不是要阻止數據跨境流動,更不是要限制國際貿易。當今數據跨境流動已經成為經濟全球化的前提,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必要條件,我們愿同各國就此問題開展交流合作,共同促進數據依法有序自由跨境流動,充分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和國家網絡安全。

回應2

互聯網自由與治理如何協調?

網信辦:信息要有序地流動

在昨日的發布會上,一個外國記者提問時表示,烏鎮峰會也將討論互聯網的治理,互聯網的自由和中國的治理方案將如何協調?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任賢良表示,互聯網在中國確實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發展之路。二十多年的時間,互聯網在中國的發展證明了中國在互聯網發展管理上有成功之處。

“我們在提倡網絡信息充分自由流動的同時,也提出要有序流動、要有秩序之美。我們不光是要讓它充分自由,而且還應當有序,”任賢良表示,像保護青少年的問題,包括保護個人信息的問題,包括涉及國家網絡安全的問題,連美國、歐洲一些國家也都在共同探討。

他認為,像一些新媒體上的假新聞、謠言肆虐問題是大家都共同面臨的。一方面互聯網要充分自由地讓信息流動,同時怎樣建立起更為有序的流動,這是大家需要共同進行探討的。 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

標簽: 科技成果 互聯網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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