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會向其他主體提出民事賠償嗎?
林杰:我們現在的訴訟階段是指控莫煥晶的刑事犯罪,還沒確定把哪些方面作為民事訴訟的被告。
新京報:你的訴訟思路是怎樣的?
林杰:分兩步走,首先是刑事案件,其次是民事賠償訴求。我們要通過刑事訴訟來確認這個案件里邊的一些證據,包括我們以后在民事開庭當中所要求的一些主張,這些主張里邊可能要用到的一些證據,通過刑事階段來確認。
新京報:假如莫煥晶自己表示不想活了,想以死謝罪,這對法官量刑會有影響嗎?
林杰:理論上不應該產生影響。我相信法庭還是根據事實、法律來準確地量刑定罪。
新京報:庭審預計持續多長時間?
林杰:我預計不會超過一天。因為雖然莫煥晶有兩個罪名,一個是放火罪,一個是盜竊罪,但是被告人只有一個,公訴機關的舉證過程、對方律師發表辯護意見可能都會比較詳細,那么時間就會比較長一點,但一天應該會結束。應該不會當庭宣判,法律規定法院立案之后6個月之內宣判就可以。
新京報:你們是否向消防部門申請了消防責任事故認定報告?
林杰:我們向消防提出了這個申請,但消防沒有向被害人家屬出具這個消防火災事故鑒定報告。
莫煥晶辯護律師黨琳山:莫煥晶在看守所中寫信道歉
12月19日下午,黨琳山律師在杭州市看守所會見了“6·22”藍色錢江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莫煥晶。
新京報:莫煥晶現在狀態如何?
黨琳山:談不上什么狀態,看守所的日子很難熬,二三十個人住一間,別人都以為她是死刑犯,每天戴著很粗的腳鐐。
她性格比較內向,案卷里面,幾個雇主都說她比較安靜。
新京報:家人對她什么態度?
黨琳山:莫煥晶這些年賭博,輸光了就借親戚朋友的錢,后來親戚朋友借不到錢就開始借高利貸,她家人替她還了很多錢。莫煥晶作為被告者,民間借貸有十多起,進入執行程序的已經有六起。莫煥晶的妹妹說,為什么有戒毒所沒有戒賭所?要是有戒賭所的話,把姐姐關那里面兩年戒一戒。
這個人生也算比較悲催,一手好牌打爛了。她現在搞成這個樣子,因為躲債回不去家,離婚了小孩也見不到,她前夫也把她拉黑了。
新京報:她的家人來看過她嗎?
黨琳山:看守所不讓家屬見面。她提起家人,特別是提及小孩,還是很想見,讓我給她帶照片。她的兒子和朱小貞的大兒子一樣大。
新京報:她給林生斌寫過信?
黨琳山:8月15日我告訴她,林生斌摔倒住院了(編者注:8月2日,林生斌跌入瀑布下的池塘,全身多處骨折)。她就在看守所里寫了封信。后來8月20多號的時候,我和她爸爸見過一次,從法律上來講,莫煥晶是成年人,她自己做的事她自己承擔,家屬其實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但是從道義上來講,人家確實很慘,一般是有所表示的,她爸爸就也寫了一封。
新京報:信的內容是什么?
黨琳山:主要是道歉,里面有一句話,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愿意立刻去死。
新京報:你認為案件中其他主體有責任嗎?
黨琳山:希望還原事實,接下來才能理清責任。根據現有信息,莫放火肯定要承擔責任,但造成四人死亡,物業和消防也有責任。
新京報:此次庭審有哪些辯護空間?
黨琳山:首先要考慮到主觀狀態和動機。莫煥晶的動機是想放點小火,然后把火救了,讓朱小貞感激她,她再去借錢。她一直供述她的動機不是殺人。
第二是考慮她的犯罪情節手段。莫煥晶在五點放火,她說是因為朱小貞每天五點就起床運動,救火比較容易。還有她放火的地點是在客廳一個角落里,也不想把火放大。
第三就是莫煥晶有認罪的態度。
但她沒有能力賠償,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嚴重,還有就是她不可能得到家屬諒解。如果能積極賠償,能得到家屬諒解的話,判死刑的概率比較小,但這個案件是比較困難的。
新京報:莫煥晶家人對庭審的期待是什么?
黨琳山:莫煥晶對我比較信任。我也跟她家人說過,情況非常困難,他們應該有心理準備。
新京報記者 王婧祎 實習生 楊林鑫 王雙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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