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阿里“共享音樂”網易音樂被碾軋?
版權局約談騰訊音樂等主要負責人,談網絡音樂版權問題;分析稱音樂版權太過獨家,會影響傳播
9月12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阿里音樂達成了版權轉授權合作,此舉將實現雙方旗下版權的共享,曲庫數量在百萬級以上。
對于此次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的版權合作,騰訊方面稱此次合作能讓音樂內容在更多平臺提供給用戶,也有利于行業的正版化進程和激勵歌手創作音樂作品。阿里方面則表示,此次合作對于雙方都是利好。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將之評價為一種互利共贏的商業行為,“降低各自的成本的同時,擴大了可使用的音樂作品的數量”。
而就在昨日騰訊阿里公布協作消息后,國家版權局在其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版權管理司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向各方求證,百度太合音樂表示不予置評,截至發稿,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并未就此事做出回復。
平臺上演 “獨家版權”爭奪戰
據了解,目前,騰訊音樂擁有包括華納、索尼、YG、LOEN、CUBE、JVR、福茂、英皇、華誼等海內外30多家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版權覆蓋率高達90%。阿里與滾石音樂、德國BMG以及香港寰亞唱片達成版權合作協議,同時是S.M.Entertainment、BMG在中國地區的獨家數字音樂合作伙伴;此外阿里旗下的蝦米音樂更專注于獨立音樂人和歌壇新人領域。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告訴記者,騰訊等公司與作者所簽的是獨家使用權協議,這類協議規定作者將使用權僅授予簽約公司,不再授予其他公司。而獲得獨家使用權的公司有權利單獨使用、分發作者的音樂作品,也可以允許其他公司共享使用權。
此次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達成的版權轉授合作,即意味著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彼此有權使用對方獨家簽約的版權作品。而這對于網易來說無疑是一大打擊。
盡管騰訊手中的版權音樂已占到中國市場上整體版權音樂的90%,阿里、網易、百度手上仍有自持的獨家版權,版權大戰從未停止。8月以來,騰訊音樂多次起訴網易云音樂,稱網易云音樂未經授權,在平臺上傳播騰訊音樂擁有獨家版權約200多首暢銷歌曲。隨后的8月24日,網易云音樂起訴騰訊音樂旗下酷我音樂侵權《歡樂頌2》多首歌曲。
關于音樂版權的爭議始終存在,平臺相互訴訟和下架歌曲的矛盾將繼續進行。
版權局約談音樂APP主要負責人
昨天,版權管理司負責人在約談騰訊、阿里、網易等音樂平臺主要負責人的會上指出,當前網絡音樂版權市場出現的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等現象又有所反彈,并強調購買音樂版權時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要避免采購獨家版權。
趙占領告訴記者,網絡音樂平臺所宣稱的獨家版權,通常情況下是指擁有獨家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沒有版權基礎的在線上音樂產品就像一盤散沙,”一位音樂行業資深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音樂版權是在線音樂產品的命門,自2015年國家版權局下發了最嚴版權令后,版權成了各數字音樂平臺獲得的最重要砝碼之一,“所有人都想壟斷版權資源。”
曾任國家版權局副局長的閻曉宏在今年8月表示,音樂版權不能太過于獨家,否則會影響音樂的傳播。他以當時處于版權糾紛的騰訊音樂和網易云音樂為例,指出說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拿著獨家音樂版權不讓網易云音樂使用,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版權割據損害用戶體驗
“我一直很喜歡網易云音樂,但是最近發現很多歌都變灰了,今天下了QQ音樂。”一位在線音樂APP用戶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版權成為一個平臺的短板,用戶體驗將受損害。
“我的手機上有三個音樂APP,聽不同的人用不同的APP。”一位在線音樂應用用戶告訴新京報記者,由于不同平臺手中握有不同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很多歌曲只能在其中一家平臺上找到。
在今年4月的版權保護大會上,網易CEO丁磊曾對獨家版權現象導致的用戶體驗受損問題發表觀點,“因為版權分散,現在用戶想聽不同歌手的歌,就要下載一堆音樂應用,要付多出幾倍的錢,對于用戶而言,這不只是操作變麻煩的問題,而是掏錢還買了個不痛快。”
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獨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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